Chpater4 陪你长生不老听起来很浪漫
在天上遨游不到十分钟,重回大地的姜丹尼尔宛如脚踩棉花,两条腿发软,扶着一个杆子虚弱喘气:“霍格沃兹就没有自身飞行体吗?”
邕圣祐若有所思,手里变为钢笔的魔杖转了一圈,刚刚载着姜丹尼尔晒太阳的扫帚又变为与街道上汽车无异的形态。
“有。”邕圣祐看他站得不稳,在他身后用了一个幻形石板,总算撑住摇摇欲坠的吸血鬼,“许多亡灵没有腿,属于漂移模式。”
姜丹尼尔两眼一黑,这不仅要改编物种,还要以血为誓,追爱没成,搭命一条:“就没点别的?”
“信使猫头鹰。”
“你们没考虑过用蝙蝠当信使吗?”
邕圣祐翻个白眼:“你见过信使能变成人形,走路给你送信?再说刚经过培训的猫头鹰飞得都比你高。死心吧,霍格沃兹不适合你。”
“你们这是歧视物种。”
“我们唯一用的到蝙蝠的地方是学习蝙蝠精血咒的时候。”邕圣祐最近晚上变成猫,为了防止再现那一晚凌晨在草丛里摸黑找物件的惨痛经历,就把魔杖缩成一个项链挂在脖子上,“你打算以身试法?”
姜丹尼尔在邕圣祐话音落下后已经想好自己未来的墓志铭——完好如初。
吸血鬼千年历史,姜丹尼尔这个名字在后代的讲述中将会成为浓厚的一笔,从生到死,处男一个。
呵,生无可恋。
朋友从姜丹尼尔的眼神中猜到他请来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他朝思暮想的男科大夫,看他们单独相处不到半个小时,自己朋友魂不守舍的模样觉得这么下去一定没戏,与兔兔商量一会儿后决定当回好人。
“这附近游乐园刚开业做活动,情侣半价。”
邕圣祐清楚他们心里的小九九,对着朋友一乐:“你准备把你的女朋友借我?”
怪不得西方人写童话故事,巫师都是反派,时至今日,魔法师的血统里保持着如此优良传统。
在兔兔誓与朋友共存亡后,姜丹尼尔与邕圣祐暂时扮做情侣,享受游乐园的半价活动,邕圣祐手里拿着工作人员发的情侣服,嫌恶道:“都什么年代了还玩这种把戏?”
而早就套上粉色卫衣的姜丹尼尔眉眼中都是停不下的亢奋:“真好嘿!”
邕圣祐活了这么多年总算摊在一个傻子手上,不情不愿套上蓝色的卫衣,还在工作人员的殷勤下拍了一张照片作为纪念。
不考虑没有笑意的邕圣祐而言,照片还是挺好看的。
邕圣祐算是霍格沃兹优秀毕业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朋友本想利用海盗船、蹦极等项目引起邕圣祐的恐惧感,从而激发姜丹尼尔的保护欲,结果蹦极处传来惨叫的却是姜丹尼尔,面色红润的邕圣祐还在和工作人员商讨:“我觉得你们这个高度可以再稍微加一些。”
这哪是西方巫师血统啊,魔王转世不过如此。
兔兔发现高空项目奈何不了邕圣祐,目光转向阴森的鬼屋。
这个鬼屋据说是东部最吓人的一间,以前在其他地区试营业时,曾经出现过玩家因为惊吓打伤工作人员的情况,在正式营业后,要求必须双人手腕系着带子进去,这样哪怕一个人发作,另外一个人也能稍微帮忙控制住。
朋友和兔兔走在姜丹尼尔与邕圣祐后面,趁鬼屋的门关闭之前,两个人一个转身往外跑,给两个人留下单独相处空间。
兔兔喝着青草汁感慨:“能做的都做了,全看姜丹尼尔的造化了。”
而朋友却不能把心落回肚子里,望着阴森恐怖的鬼屋忧心忡忡。
姜丹尼尔小时候都能被食蚁兽吓得屁滚尿流,能挡得住鬼屋里种族齐全的恐怖面孔?
答案是不能。
从进门开始,姜丹尼尔便惊叫连连,邕圣祐全程没有听清鬼屋内特意找幽灵录制的音乐,耳朵里充斥姜丹尼尔的救命和妈妈两种声音来回交替。
怕鬼也就算了,怕吸血鬼是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扮做吸血鬼向他们扑过来时,姜丹尼尔两眼一闭死死抱住邕圣祐,眼睛都不敢睁,邕圣祐的力气没有他大,挣脱不开他的怀抱。自从各个种族进入人类社会以后,鬼屋的作用有些反其道而行之,经常是工作人员被各个种族的原型吓得魂不守舍,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胆小的顾客,绞尽脑汁,拼尽全力,生怕对方不会吓破胆。
“你一个吸血鬼怕人装的吸血鬼?”
“我哪有他们那么丑!”
邕圣祐拉不开身上的人,又不可能对工作人员动手,拿下脖子上的魔杖,抓住姜丹尼尔的手:“Repello muggletum (麻瓜屏障)。”
工作人员被隔绝在二人之外,姜丹尼尔睁眼看见邕圣祐一脸鄙夷地盯着自己:“没鬼了,走吧。”
姜丹尼尔走出鬼屋就去吃一晚鸭血粉丝补充体力,觉得自己今天已经把人都丢完了,孤独终老的家族诅咒终于在自己身上应验。
回去的时候赶上高空交通管制,似乎军团要进行高空演习,所有飞行类交通工具不准上天。姜丹尼尔捡个便宜送邕圣祐回家,开车的路线愈发眼熟,将车停在和自己家一模一样的联排小别墅前试探性问道:“你住在这里吗?”
邕圣祐点头,只见姜丹尼尔笑得眼睛都弯起来:“一会儿我可不可以到你家坐一坐?”
主人还没有邀请,客人主动请求登门入室的,姜丹尼尔古往今来头一个。
可能是可怜姜丹尼尔今天的经历,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笑容实在过于耀眼,容许他心魂失智点个头,同意这个唐突的请求。
姜丹尼尔从家里找出一瓶乌克兰的雷米诺伏加特,味道与一般的伏加特不同,偏甜,口感绵柔。
站在邕圣祐的家门前按下门铃却迟迟不进门,满怀期待地站在原地不动,直到邕圣祐疑惑走出来:“在这杵着干什么?”
姜丹尼尔惊讶:“你们魔法师不都有什么魔法屏障吗?我等你解开屏障呢。”
邕圣祐头疼,真疼,疼这个吸血鬼的智商,扔给他一双拖鞋,让他赶紧滚进来。
姜丹尼尔将酒递给他后,在经过邕圣祐允许后,开始环顾客厅,可问的问题都十分智障。
“哎,你这个画里的人怎么不能动呢?”
“我家又不闹鬼,动什么动。”
“你的猫头鹰呢?”
“现在有手机通讯更快,除非重要信件都不会用猫头鹰。”
“你怎么还用现代电器?霍格沃兹不是不允许出现现代用品吗?”
“你都从哪学来的五花八门的东西?”
“我,哈利波特十级粉丝。”
“一个麻瓜写的小说也信。”
邕圣祐在家里没什么乐趣,主要是看书,唯一比其他种族方便的是,他不用亲自动手翻页,如果再懒一些,可以找一本魔法书念给他听。
姜丹尼尔从没近距离接触过魔法师,软磨硬泡之下,邕圣祐用了几个简单的漂浮术便让姜丹尼尔满足,姜丹尼尔坐在沙发上盯着桌子上正在自动削皮的苹果,吞咽两下口水,不解问道:“你怎么想要去当医生?我听他们说,魔法师大多数专业当公务员,什么海关部门,物种保护部门之类的。”
邕圣祐不愿意解释:“各有所志。”
姜丹尼尔对科幻小说以及童话故事的热爱让他的想象力虽然不靠谱但极其丰富:“你是不是像兔兔一样,没能成功毕业?”
邕圣祐白他一眼:“我是优秀毕业生。”
“那你是对男性的身体感兴趣?”
刚刚削好皮的苹果整个被塞进姜丹尼尔的嘴里,门牙差点被磕掉,邕圣祐看他消停后才开口:“知道麻瓜吧?”
叼着苹果的姜丹尼尔忙不迭地点头。
“魔法师很注重血统,虽然现在并不提倡,至少在霍格沃兹,还是允许麻瓜入校,但毕业以后想吃国家饭,除了成绩优秀以外,还要看你的家庭出身。”
总算把苹果弄出来的姜丹尼尔口齿不清地张嘴:“你原本是人类?”
“不算。”邕圣祐忽然朝邕圣祐笑了一下,隐约中发现他也有一双獠牙,不过要比吸血鬼的小很多,“我是恶魔与人类混血的后代。”
“是魔法师最为讨厌的种族。”
恶魔之血。
不死不灭的前提是因为他们不干不净。
就算是种族平等的今天,也被视为最为低贱的种族,他们曾卖命于邪灵,时至今日,依旧会有恶魔被驱逐。
从小被丢弃的恶魔与人类混血,好不容易进入霍格沃兹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想要消除旁人对自己的偏见,可离开霍格沃兹后才发现,偏见始终存在。
邕圣祐算是与霍格沃兹联系最少的优秀毕业生,他想学校也不会让一个男科大夫回校向学弟学妹们讲述魔法师是一个多么崇高的族群。
“恶魔……”姜丹尼尔忽然开口让邕圣祐回神,“很好啊!”
“啊?”邕圣祐哽了一下。
活了三百多年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别人不在自己面前口蜜腹剑就算是个好人,居然还有人觉得恶魔血统好。
他原以为姜丹尼尔会找借口离开,就像以前那些人一样,从此对自己敬而远之。
在他们口中——“那个恶魔”往往都是自己。
邕圣祐并不是讨厌热闹,只是热闹对他而言更是一种磨难。
身处熙攘人群中却得不到一个能够说话的人,连轻言细语都如同噪音回荡在耳中。
讽刺,嘲笑,冷落,这些都是有形状的凶器扎在邕圣祐的心上。
恶魔是冷血动物。
在他被同学堵在厕所里后,他奋起反击后承认这个事实。
“我听我爸说,初代吸血鬼都会配备恶魔管家,因为只有恶魔的寿命能够陪伴我们的长生。”姜丹尼尔兴奋地凑到邕圣祐之前,“我原本还担心如果我们在一起,你又不愿意让我初拥可怎么办?现在好了!生命的有限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邕圣祐伸出手抵住姜丹尼尔还要向前冲的肩膀:“但你可以考虑一下我和你之间有没有戏。”
有戏啊。
姜丹尼尔在心里回答。
连生命这种天堑都被完美解决,还有什么不能克服的?
邕圣祐眼见瞥到客厅的钟表时针快要指向七,代表他再过半个小时又要化身为猫,礼貌地下达逐客令。
姜丹尼尔就算再为爱情放下脸皮也是一个知分寸的成年人,不依不舍地同邕圣祐告别。
“你晚上如果没事可以去我家, 就隔一个街道,晚上可能会有猫。”
“你喜欢猫吗?”
魔法师化身为什么并不是取决自己,对于猫这种生物,没有太多感觉,实话实说:“一般。”
“虽然那只猫还不算是我的,但我保证你看见一定会喜欢的。”
虽然邕圣祐不自恋,但也不讨厌自己,对这句话不置可否。
“我家里还存有恶魔喜欢吃的血浆啊,人造血浆,味道和真人的相差无几。”
“我不吃恶魔的事物。”
“还有!”姜丹尼尔在邕圣祐的步步紧逼下硬生生地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我们交换个联系方式吧,住这么近算是邻居,多走动走动。”
姜丹尼尔像个狗皮膏药一样,不给他交换方式一副不走的架势,邕圣祐掏出手机,姜丹尼尔余光看到桌面上的人有些脸熟,和自己长得几分相似。
“你喜欢影后啊?”
提到影后这两次字,邕圣祐才想起来自己手机上的屏保,医院里的七大姑八大姨对邕圣祐的喜爱程度超过自己家的儿子,隔三差五就要组织相亲活动。为了统一回绝这项耽误时间的事情,邕圣祐干脆对外宣称他的择偶标准就是影后这张脸。
其实他连影后的电影都没看过,纯属瞎诌,但眼看要到变身时间,邕圣祐只得一口应下。
“那好说啊!我是她小舅舅,你看看我俩长得多像啊!除了她是精灵耳朵!”
邕圣祐仔细一对比,还真有七八分相似。
“我过几天给你带她的签名!”
姜丹尼尔回到家后想到一个很认真的问题,他给邕圣祐传短讯,“你今年多大啊?”
邕圣祐戴上缩小的魔杖,掐着时间快速回复,“三百刚出头。”
“我今年三百五十七岁,应该比你大,你可以叫我哥啊。”
“巧了,我三百五十八岁,弟弟。”
姜丹尼尔想到比自己矮半头的邕圣祐,三百五十八算三百刚出头?
长得高有什么用?
弟控的姜丹尼尔还是没有收获一个弟弟。
姜丹尼尔正和影后商量签名的事情,门口忽然传来声响,姜丹尼尔打开门看到一只熟悉的布偶猫正蹲在他家门口。
脖子上多了一个项圈似的东西,轻飘飘地对着他来一句。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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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总算是短暂忙完一件事,然后接着忙另外一件事!
剪刀是短文,还有一两章就完结~
为什么不养无毛猫!
因为小丹不喜欢呀!撸猫的兴趣在于哪里!他们的毛啊!
最近发生蛮多事,恩,怎么讲呢,感觉昨天在微博上说了蛮多的了。
我是属于对于偶像比较包容的人,可能因为每一个偶像于我而言,都是陪我度过一段时间的人,了解过后他们只是普通人,所以我可以原谅他们的非原则性错误。
碗是偶像的一个特例,他们大部分来自于小公司,在一个夏天经过一个非人的比赛火速成名,有优势也有潜在的劣势。
包括自我管理。所以可能在我眼里,去除这件事公司内部的问题,这件事在他们出道早期爆发或许是一件好事,毕竟以后会学习谨言慎行,这是一个很,怎么说呢,很去除普通人个性的一个事情,但他们是公众人物,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会被无限放大。
年少最怕一路顺风顺水导致忘记如何正确地走路,在继续支持的同时,也有一些庆幸。
偶像对我而言是一个很遥远的存在,除非有时间,我很少会请假去看他们,我是把自己生活看的比较重的,自己都过不好不太合适在一个人身上耗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追星过程如我所言,很妙,寄托了我们多余的空虚与热情,但在了解过程中去认识一个比想象中多了平凡的偶像,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追星不是一无所获,就算只是认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毕竟如果没有那个人的存在,我们一辈子都在各自的轨道行走,没有交集,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哪怕只有一年半的时间,都值得被好好记住。
事物往往因为稀缺而宝贵,即便有些像我不太喜欢的马太效应。
但值得被宝贵一定是因为很喜欢他们的存在。
喜欢从来都不仅仅是锦上添花,太肤浅了,是还要能够寻一个地方遮风避雨。
爱是一场与自我较量的托举,而不是顺着风的飞行。
废话太多了,emmmmm,毕竟好几天没说话了啊!